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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河湖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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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2-85916189;0532-85916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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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532-85916101;0532-51915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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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0532-85916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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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66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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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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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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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
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河口、海岸滩涂等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生态建设和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河道釆砂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负责采砂许可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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