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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
日期:2024-07-09

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办节约〔2019〕151号)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2024年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鲁水节函字〔2024〕15号)要求,市水务管理局按照动态监管的原则对名录进行了修订,现将2024年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予以公布。

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已被列入水利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省节约用水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管理和日常监督,督促其严格执行《节约用水条例》有关规定,加强计划(定额)用水管理,发挥用水定额的刚性约束和引导作用,提高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争当本行业水效“领跑者”,发挥节水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

 

附件:2024年青岛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xlsx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张春明;联系电话:51917538)

咨询电话:
水资源管理处 :5191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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