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根据《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2月7日前反馈。
电话:0532-51917538;0532-85916503
邮箱:qdswgljszyglc@qd.shandong.cn
附件: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征求《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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